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A .1 基本规定 A.1.1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按工程类型分为: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其他工程等 4 类。 A.1.2 附录中的外观质量评定表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中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查、检测栏内用斜线“/”表示;工程中有附录中未列出的外观质量项目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补充。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A .2 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A.2.1 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 A.2.1。 表 A.2.1 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 项 次 项 目 标准分 (分) 评定得分(分) 备注 一级 100% 二级 90% 三级 70% 四级 0 1 建筑物外部尺寸 12 2 轮廓线 10 3 表面平整度 10 4 立面垂直度 10 5 大角方正 5 6 曲面与平面联结 9 7 扭面与平面联结 9 8 马道及排水沟 3(4) 9 梯步 2(3) 10 栏杆 2(3) 11 扶梯 2 12 闸坝灯饰 2 13 混凝土表面缺陷情况 10 14 表面钢筋割除 2(4) 15 砌体 沟缝 宽度均匀、平整 4 16 竖、横缝平直 4 17 浆砌卵石露头情况 8 18 变形缝 3(4) 19 启闭平台梁、柱、排架 5 20 建筑物表面 10 21 升压变电工程围墙(栏栅)、杆、架、塔、柱 5 22 水工金属结构外表面 6(7) 23 电站盘柜 7 24 电缆线路敷设 4(5) 25 电站油气、水、管路 3(4) 26 厂区道路及排水沟 4 27 厂区绿化 8 合 计 应得 分,实得 分,得分率 % 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 单 位 单位名称 职 称 签 名 项目法人 监 理 设 计 施 工 运行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核定意见: 核定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量大时,标准分采用括号内数值。 A.2.2 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工程等级及使用情况)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表 A.2.1 所列各项目的质量标准,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A.2.3 单位工程完工后,应按 4.3.7 条的规定,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1 检查、检测项目经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全面检查后,抽测 25%,且各项不少于 10 点。 2 各项目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见表 A.2.3。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