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2 0 1 9 年 月 日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努力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沿线景观不受破坏,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噪声、振动和扬尘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做到环保、水保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2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2
1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建立由项目经理部负责领导、部室分工管理、安全质量部、机械物资部监督指导、各作业架子队实施, 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完整的环境保护及节能保证体系,详见图 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
2 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及节能管理组织机构 2
1 管理机构 项目部将按照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节能领导小组,各作业架子队对应成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节能实施小组,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和环保专业人员,详见图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
2 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及节能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及节能工作负总责
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节能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及节能事宜
保持与业主、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及节能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及节能管理体系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