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油井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低碱度硫铝酸盐水泥、快硬硫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明矾石膨胀水泥和石灰石硅酸盐水泥。 2 认证模式 产品抽样检验+初次认证现场审查+认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基本程序 3.1 认证的申请 3.2 产品抽样检验 3.3 初次认证现场审查 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5 获证后的监督和复评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的申请 4.1.1 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原则上同一生产企业、同一生产场所、同一水泥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或级别)为一个申请认证单元。 4.1.2 申请文件 企业申请认证时应提交正式的《产品认证申请书》和下列附件: a)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b) 商标注册复印件; c)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d)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控制点、控制指标和频次; e) 生产/检验所用仪器设备清单; f) 与国家水泥质检中心或省级建材(水泥)质检站的对比验证报告复印件; g ) 质量手册; h )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质量管理细则或类似文件)。 4.2 产品抽样检验 4.2.1 抽样原则 由指定人员按抽样任务书在已签发出厂水泥通知单的编号中随机选择抽样编号。一般情况抽取现场样。 4.2.2 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见《水泥产品认证抽样检验要求》,具体的抽样方法依据 GB12573-90《水泥取样方法》执行。 4.2.3 产品检验 所抽样品经抽样人员和企业代表双方共同确认签封后寄(送)本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4.2.4 检验结果的确认 检验机构完成认证样品的检验后,向本机构提交检验报告,由本机构组织人员对产品检验结果依据相应标准和本规则的要求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给企业。 4.3 初次认证现场审查 4 .3 .1 审查内容 4 .3 .1 .1 补充技术条件审查 检查企业是否符合补充技术条件的要求,具体项目见《水泥产品认证补充技术条件》。 4 .3 .1 .2 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检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具体检查项目见《水泥产品认证质量保证要求》。 4 .3 .2 审查人日 根据申请认证的单元数量,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生产场所的分布情况,确定现场审查的人日数。 4 .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 .4 .1 认证结果评价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