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泥 包 装 袋 第一条生产水泥包装袋的单位,必须按GB9774-2002《水泥包装袋》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达标的产品一律不准生产、采购和使用
第二条GB9774-2002《水泥包装袋》国家标准中列举了三种水泥包装袋,即:纸袋、复合袋和复膜塑编袋
符合以上三种才能组织生产、采购和使用
根据用户需要所作特殊安排的,由厂通知办理
第三条制袋厂要设有专职或兼职质量检验员,•负责包装袋的质量抽查、验收等工作,质量检验员有权制止不合格的包装袋的生产和销售
第四条 水泥包装袋及封口纸符合尺寸,质量等级不得低于 C 级,每平方重量不得低于 80 克,撕裂度不得小于 880MN,横向抗张强度不小于 1
95KN/m
第五条 包装袋上必须清晰印有以下内容的标志: 1、正面:执行标准、QS 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净含量、注册商标图案及品牌、出厂编号、包装日期、贮存条件、厂名、厂址
2、两侧:产品名称、强度等级
3、反面:制袋企业名称、地址、制袋日期、包装袋适用温度
4、印刷颜色要根据品种的规定要求选用
5、制袋企业应按我厂要求,在生产中增加不同颜色的经线作为区别;32
5 和 42
5 等级水泥包装袋印刷标识颜色分别用红色和蓝色进行区别
第六条凡外购或抵串的水泥包装袋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事前须经全质科同意、企管科价格核定
第七条包装袋外观质量由供应科验收,不合格产品,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并通知全质科抽检质量,重新鉴定上述工作必须记录在案
第八条包装袋计划、领发、结算程序:(1)包装袋供应计划由生产科通知供应科;(2)供应科负责组织购进包装袋;(3)制袋厂家批量将包装袋交供应科仓库验收;(4)包装车间从供应科仓库领用包装袋;(5)如特殊原因,制袋厂家直接交给包装车间,供应科应先验收
5 万条以上的批量,供应科通知联合验收,参加单位有供应科、全质科、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