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刻在一个石碑上,共包括282则条文
1901年,一支法国考古队,在伊朗的苏萨,挖出了一根黑色玄武岩的大石柱
这根石柱已经断成三截,但拼起来还是完整的,石柱两米半高
它的上方刻着两个人的浮雕像:一个坐着,右手握着一根短棍;另一个站着,双手打拱,好象在朝拜
石柱的下部,刻着象箭头或钉头那样的文字
经考证,这正是用楔形文字记录的法律条文——《汉谟拉比法典》
法典是建立在苏美尔立法原则基础上的,其中揉和了闪族人的新发明,但他们对什么原则属于苏美尔人、什么原则属于闪族人说法各异,因而我们最好是把它们都简单地归结到最有名的记载“美索不达米亚法系”的文献之列
在汉谟拉比法典中,奴隶毫无权利可言,稍有过失即受到断肢的可怕惩罚
此外,法典中提到了两个法律阶层:一是“人”,显然意指贵族;另是所有其他既非“人”亦非奴隶的人,他们的法律待遇很差,但拥有某些法律权利
汉谟拉比法典建立在两个最著名的原则基础上,此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和“让买方小心提防”
猛一看来这两个原则都很原始
在规定对确定的伤害行为进行赔偿时(“倘人毁他人之目,则毁其目”;“倘人断他人之骨,则断其骨”),法典从不考虑最初的伤害是否纯属意外,而是残酷无情地坚持让人受到皮肉之苦和受辱
“让买方小心提防”原则不那么残酷无情,但看上去不像是法律
为什么国家应在一部法典里宣布卖方行诈不会受到惩处呢
因为美索不达米亚人颁布法律主要是为了制止争斗
他们以为——这决非毫无理由——一个总想采取暴力手段的人,如果记住不论他怎样加害于人,都会受到法律同样的处罚,那么他也许会不再施暴
另外,他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惩罚只有迅捷无情才能收到威慑效果;这一观点使得他们必然对无实质意义的动机问题不予考虑,因为调查犯罪细节和犯罪动机要花费时间,况且,如果罪犯知道如何保护自卫,那么这就会使真正蓄意的犯罪有可能逃脱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