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学会超声医学分会 江苏省超声医学工程学会 江苏省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 江苏省产前超声检查操作规范(试行) 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孕妇和胎儿进行影像学诊断,为妇产科临床医师提供诊断依据之一,更好地进行出生缺陷干预。近年来,产前超声检查已经普及,超声仪器不断改进,检查技术日益提高,超声队伍不断壮大。在实际工作中,胎儿畸形的检出率明显提高,为临床诊断胎儿畸形和确定中止妊娠提供了证据。但是,社会对优生优育的要求几近完美,超声检查并不能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因为围生医学明确胎儿是一个独立的生命,胎儿解剖学、生理学和病理学有其不同于成人的特点,而且个体差异普遍存在,因此,超声检查不可能发现所有畸形。为进一步提高产前超声诊断水平,提高畸形的检出率,更好地为妇产科临床提供诊断依据,有必要加强产前超声检查胎儿畸形的质量控制。江苏省医学会超声医学分会、江苏省超声医学工程学会和江苏省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特组织我省产科超声领域 的知 名 超声专 家 ,研 究 制定《 江苏省产前超声检查操作规范(试行)》 。 一、机 构 的基 本 条 件 : 必须 取 得 助 产技术服 务 资 质的机 构 ,有与 检查目 的匹 配 的超声检查设 备 ,并有经过 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超声医学)培 训 并取 得 合 格 证的医学影像和放 射 治 疗专 业 执 业 医师方 可开 展 产前超声检查工作。一级 医院 助 理执 业 医师可以 出具 超声检查报 告 。 二 、江苏省产前超声检查分为四 级 : 1、一般 产前超声检查(第 一层 次 ): 由 具 备 服 务 能力 的乡 镇 卫 生院 (社区卫 生服 务 中心 )或 区 级 妇幼 保 健 站 及以 上 单 位 承 担 ; 2、常 规产前超声检查(第 二 层 次 ): 由 二 级 及以 上 医院 承 担 ; 3、系 统 胎儿超声检查(第 三 层 次 ): 由 有 关 三 级 医院 和市 级 妇幼 保 健 院 承担 ; 4、针 对性胎儿超声检查(第 四 层 次 ): 由 有关 三 级 医院 和市 级 妇幼 保 健 院承 担 。 开 单 医师应该 按 照 要求分层 次 开 单 ,并将 以 上 分级 内 容 告 知 孕妇。 三 、早 孕期 超声检查操作规范 目 的 应 用 超 声 的 物 理 特 性 观 察 子 宫 和 附 件 ,确 定 妊 娠 ,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