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QC/T 265-2004 (2004-03-12 发布,2004-08-01 实施)代替QC/T 265-1999 前 言 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 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 个组号增加为64 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 电线束、41 汽车灯具、55 车身装饰件、58 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 客车舱体与舱门、67 中侧面车门、76 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 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 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 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 17 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 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本标准将原版本79 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 ——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 性 附录,附录B 为资 料 性 附录,附录C 为资 料 性 附录。 本标准自 实施之 日 起 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 中国 汽车工 业协 会 提 出。 本标准由 全国 汽车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 归 口 。 本标准起 草 单 位 :东 风 汽车工 程 研 究 院 。 本标准主要起 草 人 :姒 庆 、余 博 英、鲍 东 辉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 次 版本发布情 况 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组 complete grou p 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2.2 分组 su bgrou p 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2.3 零部件 part and component 包括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 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