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弥律仪要略增注 具戒便蒙目次大比丘具足二百五十戒四波罗夷法十三僧伽婆尸沙法二不定法三十尼萨耆波逸提法九十波逸提四波罗提提舍尼法一百应当学法七灭诤法 具戒便蒙目次(终) 卍云
沙弥律仪要略增注卷上 菩萨戒弟子云栖寺沙门 袾宏 辑 菩提心比丘鼎湖山沙门 弘赞 注 今此要略一书
于沙弥十戒经等辑出
以便初机沙弥习学
按沙弥有三品
从七岁至十三岁
谓其年幼未堪别务
唯令为僧守护谷麦
及于食厨坐禅等处
无致坐消信施
从十四岁至十九岁
谓其年正与二法相应
能事师执劳服役
能修习禅诵故也
从二十岁至七十岁
谓其年满二十
或根 性 暗 钝
或出家 年晚
不能顿 持 诸 戒
虽 年登 比丘
位 是 沙弥
故名名字沙弥
而俱 禀 十戒
总 名为一法同 沙弥
若 剃 须 发
名形 同 沙弥
其形 相虽 同
非 五众 数
今拣 形 同
而取 法同 也
梵 语 沙弥
谓息 恶 行 慈
息 世 染 而慈 济 众 生也
亦 云勤 䇿
亦 云求 寂
谓天 竺 人 音
与梵 天 语 同
由 昔 世 界 初成
色 界 梵 天 之众
寻 光下 观新 地
失 天 光明 神 足
遂 为人 祖
世 居 天 竺
自 后 人 随 地 转
音 各 成 异
唯天 竺 存 焉
故其语 是 梵 语
书是 梵 书
余 国 所 无也
谓以此方 东 华 息 慈 之言
翻 彼 天 竺 沙弥之号
义出耶 舍传
言 息 恶 行 慈 者
是 释 明 息 慈 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