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事项操作规程〙 (试行) 目录 1.境内外所得发生共同支出的分配备案(事先备案类) 2.税收饶让抵免应纳税额(事先备案类) 3.简易办法计算抵免额(事先备案类) 4.境外所得税收抵免(事先备案类) 5.境外分支机构亏损计算(事后报送资料类) 6.〘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________事项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和〘告知书〙 7.〘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________事项事后报送资料受理书〙 8.附表: 〘境内外所得发生共同支出分配备案申请表〙(表一) 〘税收饶让抵免应纳税额备案申请表〙(表二) 〘简易办法计算境外分支机构所得抵免备案申请表〙(表三) 〘简易办法计算境外股息所得抵免备案申请表〙(表四)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备案申请表—抵免税额的计算〙(表五)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备案申请表—间接负担税额的计算〙(表六) 〘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表七) 〘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外分支机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表七-1) 〘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外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 (表七-2) 〘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外利息等项目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表七-3) 〘境外分支机构分国别(地区)亏损计算表〙(表八) 〘境外分支机构亏损计算表—汇总(实际亏损、非实际亏损)〙(表八-1) 2 事项名称:境内外所得发生共同支出的分配(事先备案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 适用范围: 企业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在境内、外发生的共同支出,境外分支机构需合理分摊总部管理费等有关成本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