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学校环境和教学生活设施标准一、中小学校教学卫生基本标准(一)教室1. 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 1.15 平方米,中学不低于 1.12 平方米。2. 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 2 米以上距离。3. 教室内各列课桌间应有不小于 0.6 米宽的纵向走道,教室后应设置不小于0.6 米的横行走道。后排课桌后缘距黑板不超过 9 米。(二)课桌椅1. 教室内在座学生应每人一席。2. 每间教室内至少应设有 2 种例外凹凸型号的课桌椅。(三)黑板1. 黑板应统统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2.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 0.8~0.9 米,中学为 1~1.1 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大凡为 1.2 米。(四)教室采光1. 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2.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3. 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 1:6。(五)教室照明1•课桌面和黑板照度应分别不低于 150LX 和 200LX,照度分布平均。自然采2/6光不够时应辅以人工照明。2. 教室照明应配备 40 瓦荧光灯 9 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合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 1.7-1.9 米。3. 黑板照明应设 2 盏 40 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六)教室微小气候1. 教室应设通气窗,凉爽地区应有采暖设备。2. 新装修完的教室应进行室内空气检测,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可投入使用,并保持通风换气。二、中小学校生活设施基本标准(一)学生宿舍1. 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男、女生宿舍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一层出入口及门窗,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2. 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 3.0 平方米。3. 应保证学生一人一床,上铺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4. 宿舍应保证通风优良,凉爽地区宿舍应设有换气窗。5. 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 30 米,并应设有路灯。(二)学校集体食堂1.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康健证明后方可上岗。2.食堂应距污染源 25 米以上。3. 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4. 食堂加工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8 平方米;墙壁应有 1.5 米以上的3/6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装修的墙裙;地面应由防水、防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