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采暖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供热采暖服务合同用热人(甲方):供热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岭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供热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方式供热服务、供热设施日常运营维护和管理第二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及计算方式1、乙方需在甲方提供场地场所内由乙方出资建设一套供热设施,供热设施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负责运行,并且每年按甲方建筑面积收取相应的取暖费,收费运行年限为 10 年,在此期间乙方负责供热设施的运行及日常维护,保证甲方用热需求,收费运行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
2、供热设施建设地点:采暖地点:
3、采暖计算面积为平方米,其中节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非节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房屋室内建筑结构净高在 3 米以内的正常读取采暖面积,建筑结构净高每超过 0
3 米,增加 10%的采暖计算面积
4、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有房屋产权证的(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以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屋产权证和竣工图纸的,按照当地采暖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若双方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采暖期采暖期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第四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按照国家和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房屋(节能建筑),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办公居住建筑室内平均温度不低于 18°C,其他建筑室内平均温度不得低于 16°C
第五条合同金额、调整和支付办法1、合同金额:元(人民币),乙方根据保障甲方供暖的建筑实际情况、采暖计算面积和国家相关规范计算能源消耗值,参考 2018-2019 年度采暖季能源价格,按照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