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在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检修、保养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中、小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3.职责3.1 生产部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用设备、电气、仪表的检维修。3.2 一般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人员自行负责。3.3 生产部对检维修实施过程中安全负监督、确认责任。3.4 生产部负责组织对产品的制造能力进行预估,确定所需的设备设施,参与设备设施的安装和验收。3.5 商务部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3.6 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负责制定关键设备设施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和实施;负责组织设备设施的故障维修和预见性维修。3.7 使用者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负责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操作4.设备设施的运行4.1 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凡新上岗的且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指导下方可操作。4.2 操作者上岗时,要穿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精神状态不佳,不得上岗。4.3 操作者熟悉设备设施的构造和使用方法,能够识别出机器的危险部位,并能有效地自我保护。有责任心,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4.4 设备设施启动前,必须按使用规程的制度进行检查,同时观察上下工序和观察设备设施区域内是否有人工作或置放物件。4.5 操作者对设备出现故障或紧急事故,有足够的应变能力,处变不惊,紧急停车,即时排除故障,排除不了的要即时上报情况,防止事故扩大。4.6 生产线上或集体操作的设备设施,要熟悉和掌握开机前的联系方法和内容。4.7 必须先发出启动设备设施的警告信号,然后按设备设施使用规程制度的动作程序进行操作,设备设施在启动和运转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观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4.8 当设备设施在启动过程或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为保证人身和设备设施安全,必须要当机立断的立即停机。4.9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取消或改变安全装置。4.10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乱割乱焊和改变设备设施结构。4.11 关键岗位,实行两人操作确认制,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而导致重大人身和设备设施事故的发生。4.12 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还未处理的设备设施故障,并填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4.13 设备设施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凡在本班可以处理的,不得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