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技术管道工程 7 管道预制 7.1 一般规定 7.1.1 管道预制应按设计要求和管线测量成果进行。 7.1.2 管道下料宜采用机械切割。当采用火焰切割时,切割后应清楚切口表层的氧化层或淬硬层。 7.1.3 坡口宜采用机械方法加工,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夹层、重皮、凹凸、熔渣和毛刺等。 7.1.4 坡口加工后管口应平齐,管口不平度不应大于 1m m 。管口的端面倾斜应不大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应超过 2m m 。 7.1.5 不等壁厚钢管的管件组对时,若要求外壁对齐,则内壁应作削薄处理,削薄长度不应小于 3 倍的壁厚差;如果要求内壁对齐,当薄壁厚度不大于 10m m 而厚度差大于 3m m ,或当薄壁厚度大于 10m m 而厚度差大于薄壁厚度的30%或超过 3m m 时,外壁应作削薄处理,削薄长度应不小于 3 倍的壁厚差。 7.1.6 钢管下料预制后,应将其桩号、管号、实长、弯曲角度标注在相应的管道上或管口内。 7.2 主控项目 管道的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7.3 一般项目 7.3.1 单根直管下料长度允许偏差应为单管长度的千分之一。 检验数量:抽查 10%。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 7.3.2 管口不平度应小于或等于 1m m 。 检验数量:抽查 10%。 检验方法:用靠尺和塞尺检查。 7.3.3 管口的端面倾斜偏差应不大于钢管外径的1%,且不应超过 2m m 。 检验数量:抽查 10%。 检验方法:用靠尺和塞尺检查。 7.3.4 直管相邻环焊缝间距应大于管径的1.5 倍且应不小于 150m m 。 检验数量:抽查 10%。 检验方法:用直尺检查。 7.4 管道预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管道预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A.1。 8 管沟开挖 8.1 一般规定 8.1.1 管沟开挖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管沟挖深、沟底宽度、边坡坡度。弃土位置等要求。 8.1.2 管沟爆破开挖时,应严格执行爆破规程,并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8.1.3 管沟边坡宜执行以下规定: a) 深度在 5m 以内的管沟最陡边坡坡度宜符合表2 的规定。 b)深度超过 5m的管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放缓边坡、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等措施,必要时可采取板桩加固的方法。 8.1.4 管沟开挖时,宜将弃土堆放在没有布管的一侧,堆土距沟边应不小于 0.5m ,表层耕植土与下层土壤应分层堆放。 8.1.5 沟底宽度应一致,沟壁无明显的凹凸与台阶。 8.2 主控项目 8.2.1 管沟深度应符合设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