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力 系 统 图 设 绘 通 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录。 1.2 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的“电力系统图”设绘。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 CB/T 3713-1995《船舶电气设备文字符号》。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设计任务书或技术规格书; b) 电气说明书; c) 有关设备、电缆的技术资料; d) 总布置图; e) 机舱布置图; f) 专用舱室布置图; g) 机电设备项目明细表; h) 轮机自动化项目明细表; i) 甲板机械; j) 厨房设备项目表。 3 基本要求 3.1 “电力系统图”是反映全船配电网络的图样。要求完整、清楚地表示出电站的容量、输配电方式、基本参数(电制、额定电压和频率)、配电装置形式及电压等级、馈电电缆型号、电压等级、截面积、电流额定值及编号、各级保护电器(空气断路器、熔断器等)的型号、额定容量及整定值。 3.2 设计的电力系统应能实现安全和协调的自动保护,对重要负载应能满足选择性保护。 3.3 设计的电力系统性能应能满足入级船级社的规范、公约、标准等。 4 内容要点 电力系统图是由发电设备、配电设备、送电网络和负载按照一定的联接方 式组成的一个整体。一般包括下列设备系统: a) 主配电板(发电机屏、负载屏及组合起动屏); b) 应急配电板(发电机屏、负载屏); c) 总用蓄电池充放电板; d) 电力分配电箱、起动器(组合或单独); e) 辅机及其它电力设备。 设绘时可按一次系统图、二次系统图分别绘制。 4.1 一次系统图:应以单线图形式表示发电设备(发电机、蓄电池)与总配电装置(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或充放电板)、总配电装置与各区域分配电装置(分配电箱、组合起动箱)之间的电气联接方式,对于由总配电装置直接供电的负载,则在一次系统图上表示出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电气联接。 4.2 二次系统图:也以单线图形式表示出各区域分配电装置 与用电设备(照明、通讯、航行设备和无线电设备除外)之间电气联接。 4.3 电力系统图应包括目录、注释、图形符号一览表、电缆载流量表、电力系统图(一次、二次系统图)等。 5 图面要求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