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EvalUation rules of protection equipment and power system stability control devices DL/T 623—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DL/T 623—1997 EvalUation rules of protection equipment and power system stability control device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7-10-22 批准 1998-01-01 实施 前 言 原水利电力部 1987 年 11 月颁发的《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以下简称原“评价规程”)执行以来,对促进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统称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下同)的运行管理、性能完善、质量提高等起到了良好作用。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原理先进、性能可靠、运行维护方便的微机型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已经广泛应用。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和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及进一步加强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根据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统计分析的实践经验,需要对原“评价规程”进行修订。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委托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修订该规程。该院牵头成立了由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区电力集团公司及四川、广东、江西三个省电力公司的代表参加的“评价规程”修订小 组 ,经过 多 次 认 真 讨 论 ,确 定 了修订原则 ,在 广泛征 求 意 见 的基 础 上 ,完成了修订工作,对原统计评价内 容 做 了修订、补 充 ,并 增 加了下述 内 容 : (1)对 220kV 及以上 系统主 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统计。 (2)分部门 统计评价,以便真 实反 映 运行状 况 ,加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 术 监 督 。 “评价规程”在 修订过 程中得 到了各 电力公司等单 位 的大力支 持 和原“评价规程”起草 者 的指 导 、帮 助 。 本 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 。 本 标准由电力部继电保护标准化 技 术 委员 会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归 口 。 本 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 责 解 释 。 本 标准主 要起草 单 位 : 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 标准主 要起草 人: 周 玉 兰 、唐 克 明 、王 伟 、张 彦 明 、修建 、汤 其 珠 、孙 恭 南 、王玉 玲 。 1 总 则 1.1 为了加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统称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或 保护装置,下同)的技 术 监 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