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制动距离试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 贯 彻 执 行 《 煤 矿 安 全 规 程 》
保 证 列 车 的 安 全 运 行 , 特 制订 《 窄 轨 列 车 制 动 距 离 试 验 细 则 》, 以 下 简 称 《 细 则 》
第二条:本 《 细 则 》, 使 用 与3t 及 以 上 牵 引 的 制 动 距 离 试 验 , 其 它 的列 车 可 参 照 执 行 , 试 验 时 间 一 般 安 排 在 湿 度 最 大 的 月 份
第三条:使 用 中 的 机 车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列 车 制 动 距 离 试 验
新 购 进或 大 修 后 的 机 车 , 在 使 用 前 必 须 进 行 列 车 制 动 距 离 试 验
第四条:列 车 制 动 距 离 , 应 从 司 机 开 始 操 作 机 车 制 动 装 置 到 列 车 完 全停 止 的 距 离 计 算 ( 包 括 制 动 空 行 程 距 离 )
第五条:列 车 制 动 距 离 必 须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运 送 物 料 时 , 不 得 超 过40 米 ; 运 送 人 员 时 , 不 得 超 过20 米
如 设 计 中 采 用 大 型 机 车 , 双 机牵 引 列 车 设 备 , 其 制 动 距 离 不 得 超 过 设 计 审 批 中 审 定 的 数 值
第六条:列 车 制 动 距 离 试 验 , 应 以 日 常 实 际 运 行 的 最 大 牵 引 载 荷 , 最大 速 度 , 在 最 大 坡 度 的 线 路 上 进 行 ( 下 坡 )
新 型 机 车 , 应 以 列 车 组成 计 算 后 确 定 的 最 大 牵 引 载 荷 及 速 度 进 行 试 验
第七条:当 制 动 距 离 不 符 合 第 五 条 要 求 时 , 应 降 低 运 行 速 度 , 减 少 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