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山西省特种设备协会 监制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国家质检总局2014 年第114 号文中关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2、使用单位:具有电梯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热人。一般是电梯的产权单位,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电梯管理实际使用管理者。 3、维保单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 4、日常维护保养:为保证电梯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标准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检查、调整以及更换易损件的活动。 5、本合同条款的解释权为“山西省特种设备协会”。 电 梯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合 同 使 用 单 位 ( 使 用 管 理 者 )( 甲 方 ) 维 保 单 位 ( 乙 方 )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安 全法 》、《 特 种 设 备 使 用 管 理 规 则 》 TSG08-2017、《 电 梯 维 护 保 养 规 则 》TSG T5002-2017、《 太 原 市 电 梯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中 的 关 于 电 梯 设备 日 常 维 护 保 养 的 相 关 规 定 , 为 了 确 保 甲 方 使 用 的 电 梯 安 全 、 可 靠 的运 行 , 并 明 确 甲 乙 双 方 在 电 梯 管 理 、 维 护 保 养 中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 甲 乙双 方 在 遵 循 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下 , 就 电 梯 日 常 维 护保 养 的 有 关 事 宜 , 经 协 商 一 致 , 订 立 本 合 同 , 具 体 条 款 如 下 : 第一条 服务范围及维保费用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由 乙 方 对 甲 方 使 用 管 理 的( 项 目 名 称 ) ,位 于 ( 项 目 地 址 ) 的 台 电 梯 提 供 日 常 的 维 护 保 养 和故 障 排 除 服 务 。 具 体 内 容 ( 见 下 表 所 示 ) 编 号 梯 号 电 梯类 别 型号 ·规 格·参数 台 数 制造厂商 年检日 期 保 养期限 保 养方 式 年保 养 费 元/台 保 养 费小计 台 合 计: 人 民 币( 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