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PL-2005-043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 包 方: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承 包 方: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国电蓬莱电厂一期(2*300MW )工程 签订日期: 2005 年 9 月 8 日 1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国电蓬莱电厂一期(2*300MW)工程 2.工程地点: 山东省蓬莱市北沟镇北王绪村 3.承包范围: 全厂照明安装,电缆支架、电缆桥架安装(详见技术协议:2.1——2.3) 4.开工日期: 2005年 9月 10日 ,竣工日期: 2#机组 168小时试运结束 。 第二条 分包方式 双方以劳务承包方式分包本工程。 第三条 合同价款 双方协议按以下第 1、4 款方式确定本工程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各分项固定单价为:(1)20元/工日;(2)电缆敷设:动力电缆35mm2 以下及控制电缆:380元/公里;动力电缆120mm2 以下:660元/公里;动力电缆240mm2 以下:880元/公里;(3)所承包电焊机台班费应扣除电费;(4)计时零工执行《鲁电—计(2005)20号》文件 。 2.本工程为包固定总价合同,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 ,一次性包死,不做任何调整。 3.执行 / 工程价目表及相应费用计算规则,工资单价为 / ,综合取费率为 / %,按施工图工程量结算。 4. 定额使用顺序:(1)鲁电—计[2004]143号文件;(2)94年《企业内部定额》;(3)94年《山东省单位估价表》 。 2 本合同价款中已含人工费、 焊接机械费 、 工具费 、 管理费 、等全部费用(不含税金)。同时,下述费用也应被认为包含在乙方承包价款中: ⑴ 有与工程有关的风险、责任等; ⑵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⑶ 办理进入工程所在地施工的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暂住证、施工人员上岗证、通行证等证件的费用; ⑷ 因停水、停电、设计变更、质量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图纸、 设备和材料迟供等其他任何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⑸ 现场材料、机械的保管发生的费用; ⑹ 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用工费用; ⑺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费用; 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