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8 月 目 录 1.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2.因 病 缺 课 、缺 勤登记与追踪制 度 3.健康管理制 度 4.传 染 病 防控健康教育制 度 5.环境卫生检查通报 制 度 6.通风、消毒制 度 7.免疫 接种证差压制 度 8.复课 证明查验制 度 9.晨午检制 度 小 学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一 、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 染 病 的发生和蔓延, 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传 染 病 防治法》、《学 校和托幼机构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工作规范》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特制 定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 二、 本校建立传 染 病 防控管理组织, 校长是第一 责任人, 班主任为责任疫 情 报 告 人, 负责具体工作, 各行政及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 学 校其他教职员工、学 生发现传 染 病 疫 情 均有义务向责任疫 情 报 告 人提供情 况。 三、 责任疫 情 报 告 人职责: 1、 在校长的领导下, 具体负责本单位传 染 病 疫 情 和疑似传 染 病 疫 情 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 告 工作; 2、 定期对全校学 生的出勤、 健康情 况进行巡查; 3、 负责指导全校学 生的晨检 工作; 4、 严 格 病 例 登 记 , 校卫生室 要建立日 志 , 发现传 染 病例 或 疑似病 例 时必 须 按 《传 染 病 防治法》 的规定立即 登 记 ( 项目 包 括 : 病 人的发病 日 期。 所 在班级 、 姓 名 、 性 别 、 年龄 、 症 状 、 是否 就 诊 及医 院 、 排 查结 果 、 采 取 措 施 、 登记 人 等 ), 并 及 时 向 所 在 地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及 学 校 主 管 部 门报 告 ; 5、 接 受 卫 生 部 门 对 学 校 疫 情 登 记 报 告 和 管 理 情 况 的 监 督检 查 指 导 。 四 、 本 校 传 染 病 报 告 顺 序 : 第 一 发 现 人 →班主 任→校 卫生 室(教师)→当地 疾 控 中心、 校 领导 →卫 生 行政部 门 。 五、 疫 情 报 告 内容及 时 限: 1、 在 一 班级, 1 天内有 3 例或者连续 3 天内有多个学 生 (5 例以上)患病 , 并 有相似症状(如发 热、 皮疹、 腹泻、 呕吐、 黄疸等 ) 或者有共同用餐、 饮水史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