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七、病理管理与持续改进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评审方法 4.17.1病理科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
4.17.1.1 病理科应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服务项目
【C】 1.病理科设置满足医院功能任务需要
2.服务项目满足临床工作需求,至少开展石蜡切片、特殊染色、免疫组织化学染色、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细胞学诊断
3.所有收费服务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4.根据医院的资源情况,部分病理学诊断服务项目可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签订外包服务协议,有明确的外包服务形式与质量保障条款
1.病理科设置是否能够满足医院功能任务需要
2.检查所开展的项目
3.检查所有收费服务项目
4.检查外包服务协议
【B】符合“C”,并 独立开展尸体剖验
符合“C”,并 检查能否独立开展尸体剖验
【A】符合“B”,并 病理科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符合“B”,并 检查病理科是否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2 4.17.1.2 病理科应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C】 1.病理科布局合理,符合生物安全的要求,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划分明确,有缓冲区,有严格的消毒及核查制度
2.有独立的淋浴间和淋浴设备
3.标本接收室、取材室,有紫外线灯等消毒设备
1.检查是否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
检查区域划分情况及消毒及核查制度
3.有无独立的淋浴间和淋浴设备
4.标本接收室、取材室,有无紫外线灯等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