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目的 第一条 强 化 工 作 落 实 ,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促 进 督 察 工 作 制 度 化 、程序化 、规范化 , 确保集团各项部署和决策等有部署、有落 实 、有检查、有反馈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二条 集团公司重要部署、重大决策的落 实 情况; 第三条 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定事项的推进 情况; 第四条 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处理情况; 第五条 各部门重点工 作 需要横向督 办协调的
第三节 责任分工 第六条 集团运营部是集团督 查督 办工 作 的归口管理部门, 应按照集团的要求深入实 际开展具体工 作 , 随时跟进 督 察 , 及时反馈情况
第七条 集团重点工 作 一经确定, 其所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将是第一负责人, 且均应将重点工 作 当作 重要工 作 任务来管理, 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节 督办流程 督 查督 办具体分为登记、交办、催办、调整、办结、反馈和归档七个步骤
第八条 登记:在接到督 查督 办事项之后, 运营部进 行登记, 包括承办部门 、承办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其中重大和复杂事项,应征求有关部门 的意见
登记坚持一事一项的原则,并进行编号,按要求认真填写《督查督办登记表》,以备存查
督查督办事项编号构成:YZ(集团)+总序号+部门 类别+序号
部门 类别分(共 15 个):人事行政部(HR)、运营部(YY)、法务部(FW)、财务中心(CW)、城市项目公司(YX)、城市项目公司(HX)、成本部(CB)、装饰部(ZS)、设计部(SJ)、工程部(GC)、采购部(CG)、拓展部(TZ)、营销部(YX)、城市商管公司(SG)、物业管理公司(WG) 第九条 交办:运营部通过《督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把督查事项发至有关部门 ,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第十条 催办:为及时了解督查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运营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