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子检验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规范化验室物理检验岗位的检验操作方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物理检验岗位。 3. 职责 按检验频次检验,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用于指导生产。 4. 作业内容与方法 按JGJ52-2006 执行 4.1.0来样验收、登记、编号:为了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具有代表性,每次试验都需有一定数量的取样;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小于下表所规定的取样数量;须作几项试验时,如能保证试样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4.1.1每项试验所需最少取样数量: 试 验 项 目 最少取样数量(g) 筛分析 4400 含泥量 4400 泥块含量 1000 堆积密度 5000 表观密度 2600 含水率 1000 吸水率 4000 云母含量 600 轻物质含量 3200 有机物含量 2000 坚固性 5~2.5 ,2.5~1.25 1.25~0.63 0 .63~0.315mm各 100g 4.2.0筛分析试验: 4.2.1试验目的:测定砂的颗粒级配及粗细程度,为设砼配合比时选择砂率作试验。 4.2.2仪器设备: 4.2.2.1筛:包括孔径为 10mm、5mm、2.5mm的园孔筛和孔径为 1.25mm、0.6mm、0.315mm、0.16mm的方孔筛,以及筛底、筛盖各一只; 4.2.2.2托盘天平:称量1kg,感量1g; 4.2.2.3摇筛机; 4.2.2.4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4.2.3试样制备:先将来样筛去大于 10mm的颗粒,计算筛余百分率,然后在潮湿状态下拌匀,并缩分至每份不少于 550g的试样两份,烘干至恒重后备用。 4.2.4试验步骤 缩 分 烘 干 称 样 筛 分 称筛分量 计算分计累计筛余百分率 计算细度模数 4.2.5结果计算: 4.2.5.1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重量的百分率(至0.1%)。 4.2.5.2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与大于该号筛的各号筛上的分计筛百分率之和(精确至 0.1%) 4.2.5.3按下列计算细度模数: (B2+B3+B4+B5+B6)-5B1 Uf= 100-B1 式中:B1、B2、B3、B4、B5、B6分别为 5、2.5、1.25、0.63、0.315、0.16各号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 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试验所得的细度模数之差大于 0.2,则应重新取样作试验。 根据 0.63 mm筛上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确定该批砂或该试样属于哪一区的砂,根据细度模数确定该批砂或该试样属于粗、中、细砂中的哪种。 如细度模数小于 1.5,则应按 BJG19—56《特细砂混凝土配制及应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以筛分试验为例,试样为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