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辖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制订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宗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树立为民务实勤政形象,热情周到的服务形象,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举止文明的仪表形象。 二、全面推行阳光办务。实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服务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和责任人员全公开,工作人员在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牌,佩戴胸牌上岗。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办事的群众,承诺人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准备的资料。在承诺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各窗口 在工作时间 内 必 须 保 证 有工作人员,不得 以经 办人外 出 或 其 他 原因 拒 绝 收 件 与 办理。 四 、责任追 究 。社区干 部 有以下 行为的,应当 给 予 处 理: 1 、在执 行公务时故 意 刁 难 ,不给 好 处 不办事以及利 用职 权 吃 、拿 、卡 、要的; 2 、工作作风粗 暴 恶 劣 ,违 反 群众纪律,造 成 不良 影 响的; 3 、刁 难 ,打 击 报 复 举报 人的; 4 、违 反 规定乱 收 费 ,乱 罚 款 ,乱 摊 派 的; 5 、故 意 不按 时限办完手续的; 6 、 有 其 他 不 作 为 、 乱 作 为 行 为 的 。 上 述 行 为 情 节 轻 微 者 , 给 予 效 能 告 诫 ; 不 够 效 能 告 诫 者 ,应 给 予 诫 勉 教 育 ; 情 节 严 重 者 , 追 究 党 纪 、 政 纪 责 任 。 社 区 综 合 服 务 中 心 工 作 制 度 农 村 社 区 综 合 服 务 中 心 逐 步 推 行 为 民 办 事 全 程 代 理 制 ,构 筑 全 程 办 事 代 理 运 作 体 系 , 形 成 科 学 合 理 的 为 民 办 事 制度 , 不 断 提 升 便 民 服 务 水 平 。 ( 一 ) 来 访 接 待 制 : 服 务 中 心 工 作 人 员 在 工 作 时 间 必 须服 饰 整 洁 、 热 情 礼 貌 , 言 行 得 体 。 党 员 群 众 到 服 务 中 心 办 事 、求 助 、 咨 询 等 , 要 态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