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募集机构遴选制度 XX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募集机构遴选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XX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销售募集机构的考察、挑选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合法合规的原则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销售募集机构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条 公司XX 部门牵头销售募集机构遴选工作,负责规范产品销售募集机构的评价流程,建立种类齐全、多层次和高效的产品销售募集机构体系,与销售募集机构建立良性互动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其日常职责主要包括: (一)辅助一线销售人员实施对销售募集机构的沟通和业务培训,确保销售募集机构的高效销售
; (二)考核销售募集机构的销售能力与质量,包括销售能力、销售质量、客户服 务质量等; (三)对既 有销售募集机构的维 护 、服 务与日常管理; (四 )潜 在 销售募集机构的开 发
(五)有效地发挥销售募集机构的自身优势,保持公司与销售募集机构经常沟通和协同,保持销售募集机构之间的协同、销售与直销的协同
第四条 在与销售募集机构的业务合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应严守业务纪律,遵守保密原则,谨慎原则与风险揭示原则
(一)保密原则
保守各种未公开的业务方案的秘密;保守代理销售协议的秘密; (二)谨慎原则
除可定期披露信息外,不可向销售募集机构披露任何未经批准披露的信息,严禁向销售募集机构承诺一次性销售激励等; (三)风险揭示原则
要求合作机构充分揭示产品及服务的风险,进行风险提示
第五条 销售募集机构的开发应遵循以下步骤 (一)初步评价
在广泛联系各类销售募集机构基础上,按照公司的销售募集机构评价体系进行初评,填写《增加销售募集机构申请表》(见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