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总 6 页)-CAL-FENGHAI
-(YICAI)-CompanyOnel-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1合同编号:城市更新单元合作框架协议书甲方:乙方:2城市更新单元合作框架协议书甲方:股份合作公司法人代表:地址:电话:乙方:法人代表:地址:电话:为了改善的整体形象,提高片区人居环境,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独家实施对片区的整体更新改造项目(下称“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1
1 本项目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本项目搬迁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可建设用地约平方米,本项目合作具体范围以加盖甲方公章的更新范围图为准(详见附件 1,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可建设用地面积以政府最终专项规划审批为准
2 本项目现状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终以项目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其中约平方米厂房为甲方物业,该物业为甲方出资建设、出租及拥有的工业厂房,甲方所有工商类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约平方米(以3政府部门批文为准)
3 本项目具有合法权属的“五类”用地况:
4 甲方同意将其在本项目范围内的土地、物业及平方米工商类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本项目进行更新改造
5 本项目补偿所涉面积以符合政府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机构的测量数据为准
第二条双方确认的合作前提2
2 本项目获得深圳市政府城市更新项目的批准,并享受改造的相应优惠政策
2 本项目不存在可能影响乙方正常开发的政策方面的限制
第三条双方确认的合作方式3
1 甲方同意乙方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独家作为本项目立项与专规申报、搬迁补偿、改造实施及开发建设主体
2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派出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对本项目范围内的物业现状进行查丈等工作,双方对相关工作内容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