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公认原则思考群众公认是干部选用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干部选任中强化群众公认导向,有利于引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年,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五条规定》,市委组织部紧接着印发了《**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推行“两推一述”确定考察人选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在体现群众公认、扩大选用民主,科学评判政绩、防止用人失察失误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为此,我县也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选拔干部的重要尺度,凡是得不到群众公认的不提拔、不上会、不讨论,建立健全了群众公认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同和好评,取得了初步成绩。一、具体做法1、落实群众对领导干部选任的初始提名权,实行定职位“海推”领导干部制度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我们坚持把民意作为的“第一关口”,把干部选任的初始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推行定职位“海推”领导干部的做法,即当领导干部出缺时,县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事先不打招呼、不说推荐事由的情况下,到单位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当场宣布推荐职位、范围和任职资格条件,组织干部职工当场推荐,对得票相对较多、群众反映好的干部提拔使用。**年,我县城市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礼安镇镇长,双星乡乡长等21名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就是以这种方式选拔出来的。今年,我们又用定职位“海推”的方式,产生了县科技局党组书记、县党建办主任、党联办副主任、县政协办副主任、县人事局纪检组长、县编办副主任等10名科级领导干部。“要想当领导,先过群众关”,这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引起了不小震动,干部群众反响强烈。2、落实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差额选择权,全面推行“两推一述”和差额考察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我县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第1页共6页部关于落实群众公认原则的规定,充分尊重群众的提名权,把群众公认原则落到了实处。一是明确干部考察人选产生方式。对领导职位出缺拟补充人选,凡首轮民主推荐得票率不能过半的职位,一律实行“两推一述”方式确定考察对象。二是扩大参与面和选择面。正职人选由出缺职位所在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相关部门领导和一定的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副职由出缺职位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同时,还邀请所在乡镇、系统的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参加。正职人选可在全县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荐;副职一般在出缺职位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荐。三是规范推荐程序。第一次“海推”中得票率超过50%者,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无人得票超过50%,则在得票相对较多的人员中确定3-5名陈述对象进行个人陈述,再在相同的范围中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从得票率超过50%的人员中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如第二轮民主推荐无人得票率达到50%,则终止该职位推荐。**年6月,我县在选聘中心卫生院院长时,率先在全市采用“两推一述”的新方式选拔了5名县中心卫生院院长。**年10月,我县在选拔飞龙中学、万善中学、乐善中学3名副职领导干部,又采用“两推一述”的方式,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一致好评。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我县大力推行了差额考察制。即从第二轮民主推荐中选择出2-3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仅到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考察,还到其生活的社区了解情况;不仅听取了领导干部的意见,还广泛听取了一般干部及管理对象的反映,从而全面、准确地了解、评价干部。3、落实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民意否决制,疏通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近年来,我县通过大力实施“全委会票决”、“两推一述”和定职位“海推”制度,在提名权交给群众、决定权交给党委的基础上,试行民意否决制,即以群众的认可度来决定领导干部的升降。自2003年以来,我们在班子优化调整时,坚持一年一考核,先后对科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跟踪考核、届中考核第2页共6页和年度考核,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在状态、班子不团结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严格按照《武胜县调整不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考核中不称职票超过30%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