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职业技能鉴定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进一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规范秩序,保证质量,全面提高油田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水平,依据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鉴定政策和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油田企业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的客观需要,是企业落实“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它对于提高油田职工职业(岗位)技能,市场竞争能力,增强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企业改革都将产生重要作用。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其主要内容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或任 职资格条件 ,通 过 政府 认 定的考核鉴定机 构 ,对劳动者 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 、科 学规范的评 价 和鉴定,对合 格者 授 予相 应 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第四 条 本规程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国家、行业或企业制定的职业标准或技术 等 级 标准,通过 国家授 权 集团公司认 定的油田考核 鉴定机 构 ,对企业职工从 事 某 种职业(工种)的专 业知 识 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 、科 学规范地 评 价 与 认 证的活 动。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 成 部 分 。 第五 条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 为五 个 等 级 : 初 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 级 )、中 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 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技师 、高级 技师 已 列 入 国家职业资格等 级 序列 ,不 再 是高级 工人中 设 置 的中 、高级 技术 职务或荣 誉 称号 。 第二章 鉴定管理 第六 条 受 集团公司委 托 中 国石 油大庆职业技能鉴定中 心 面向 大庆地 区 的大庆石 油管理局 、大庆油田有限 责 任 公司、大庆炼 化 公司、大庆林 源炼 油厂 、中 油润 滑 油二厂 等 五 个 企业提供 鉴定服务。 第七 条 油田企业所属 二级 单 位人事 劳资部 门 是本单 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管部 门 。其职责 :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下 发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法规和办法。 (二)按集团公司规定的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