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管理规范 赤峰合生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20 日 目录 一、 职业健康管理小组 二、 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 2.1 总则 三、各部门人员责任制 3.1 法定代表人职责 3.2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3.3 兼职职业卫生主管职责 3.4 工作场所负责人、车间负责人职责 3.5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制度 3.6 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3.7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3.8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管理小组 李 勇 成 员 王 邵 辉 马 国 宇 薛 瑞 明 副组长 组 长 吕海龙 李文举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 总则: 1、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2、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二、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1、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的职责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具体职责为: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主管,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对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通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5)亲自参加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 (6)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