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及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内容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在卖方提供合同总价30%的履约保函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30%预付款;中途进度款(汽缸到货后)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货款,设备提货时付至合同总价的95%,剩余 5%货款作为质保金,待两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2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肆万伍仟元 3 评标办法 有效最低价 4 供货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5 供货地点 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前注: 1)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的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2)需求中的参考品牌(如果有的话)及参考型号仅供参考,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与所要求同等档次的其他产品。 3 ) 投标人对项目需求有澄清要求的,应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中心,否则,视同接受。 一、项目需求: 汽轮机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 备 名 称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汽轮机 1 台 合肥市东方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现场 6MW背压机合同生效后 6个月交货,按照工程进度7个月内交完 二、技术规格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合肥市东方热电联产项目所需背压式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对原设计材料技术指标未作详尽的说明,投标人在保证产品性能和质量的同时,可根据各自企业的经验和产品特点按各自企业实际使用的材料填写理化技术指标表,同时可补充说明自行完善的产品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安装、养护、验收、运行维护以及包装、运输和储存时的全部技术要求。 1.2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1.3卖方对汽轮机的整套系统和设备(包括附属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告知买方。 1.4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若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 1.5如卖方未对本规范提出书面异议,买方则可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6本规范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