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1.斜井把钩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1.2.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1.3.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4.超过 12℃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2.准备工作 2.1.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以及各种使用工具必须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 15m 内的钢丝绳不得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2.2.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障碍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消除,如有其他工作人员应通知其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2.3.把钩工在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4.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2.5.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应符合规定。 2.6.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 2.7.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2.7.1 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应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7.2 运送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厢内部铺有橡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一层爆破材料。 2.7.3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否则严禁运送。 2.7.4 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1m/秒。 2.7.5 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它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3.摘挂钩操作程序 3.1.把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扎挂钩。 3.2.把钩工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 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3.2.2 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 200mm 左右进行扎挂钩。 3.2.3 在单道操作时,一般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3.2.4 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甩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3.2.5 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