喙如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号市场秩序管控制度编号:2016 年 7 月 28 日发布2016 年 8 月 1 日实施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管理系统发布目录MEWNIUt—a—前言为规范市场运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经销商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对实施日期为 2016 年 2 月 1 日、编号为的《市场秩序管控制度》进行了修订。该制度实施之日起,原制度废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定义:明确擦改批次定义;(2)处理过程:根据低温特性,规范低温窜货处理流程及考核;在窜货处理流程中,需大区要求客户建立特仑苏、优益 c 产品货源的终端追溯体系;明确常温临期(10 天内过期)产品不予查证;(3)对经销商考核:明确所有窜货考核款由总部统筹管理,大区不可擅自使用;增加提供虚假结案证明考核标准;(4)对大区考核:修订对大区总经理激励标准,运营经理 100%连带;增加对业务人员考核标准;(5)电商管理:针对线上与线下的电商管理及考核进行明确、规范;(6)将常规窜货与专项行动小组(简称 T 行动)查获窜货进行融合。本文件由销售管理系统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支持部提出,由运营支持部归口管理,适用于销售管理系统各大区、省区、所有经销商,计划调度系统,数字化营销中心。包含的业态有:常温、低温。本文件的起草人:张红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销售管理系统运营管理中心运营支持部。本文件为第 5 次发布。本文件所替代的文件历次发布情况为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文件实施日期更改内容1市场秩序管控制度2016 年 2 月 1 日内容修订、补充2市场秩序管控制度2015 年 7 月 3 日内容修订、补充3市场秩序管控制度2015 年 2 月 10 日内容修订、补充4市场秩序管控制度2015 年 1 月 22 日内容修订、补充5Q/MN-XS-XGYY/2013 年 1 月 1 日内容修订、补充表 1:文件历次更改信息市场秩序管控制度1 术语和定义窜货是指跨越自己经营区域销售产品,扰乱市场秩序的销售行为。公司不区分窜货是有意或无意,统一视为扰乱市场。跨大区窜货是指大区间发生的窜货。大区内窜货是指在大区内发生的窜货。窜货分为自然流通窜货、一般性窜货、恶意窜货(包括擦改批次行为),具体如下:(1)自然流通窜货:经销商月度累计窜货产品数量低于 50 件的窜货行为;(2)一般性窜货:经销商月度累计窜货产品数量大于等于 50 件小于 300 件的窜货行为或专项行动(简称 T 行动)小组单次查获小于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