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2024 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的实施意见》《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商务领域安全检查指导工作,维护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稳定,结合市商务局职责分工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部门职责分工,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责任,推动落实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商务事业高质量进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024 年市商务局年度累计直接抽查行业企业不少于 20 户。 二、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单位的范围:根据“三定”方案规定职责,三个口岸、军供站和粮油监测站,突出成品油经营、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和粮食、食盐等物资储备等重点行业,以及被市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督办的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业企业等。 (二)检查次数: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检查结合商务局的调研指导进行。年度累计重点抽查企业不少于 20 户。其中三个口岸(青石、老虎哨和铁路)、军供站和粮油监测站各抽查 1 次,成品油经营企业抽查 12 户,汽车流通企业 1 户,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1 户,二手车流通 1 户,物资储备 1 户,粮食收储企业 1 户。 (三)时间安排: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单位的范围:重点单位范围以外的批发、零售、装卸搬运和仓储、住宿、餐饮业等 5 大类的企业,以及商贸服务业等行业企业,组织专家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隐患的行业企业等。 (二)检查次数:结合商务局实施重点抽查及日常调研指导一并进行。年度累计一般抽查企业不少于 5 户,其中批发、零售、装卸搬运和仓储、住宿、餐饮业企业 4 户,商贸服务业等企业 1 户。 (三)时间安排: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其他事项 (一)检查的重点内容:根据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对商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标准法律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市安委会办公室督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