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1176—2016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洁净手术部空气净化系统的清洗更换频次、清洗与消毒技术要求、清洗消毒效果及安全措施要求、环境卫生学的监测、档案管理和专业清洗消毒服务机构、专用清洗消毒设备的技术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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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591洁净室施工与验收规范WS/T368—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洁净手术部采用空气净化技术,使环境空气中的微生物粒子、菌落数及尘埃粒子总量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级标准的手术室(间)
2洁净辅助用房对空气洁净度有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3非洁净辅助用房对空气洁净度无要求的非手术室的用房
4洁净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等一部分或者全部组成的独立的功能区域
5空气净化系统1DB43/T1176—2016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6空气净化系统清洗采用某些技术或者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
7空气净化系统消毒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8专业清洗消毒设备用于空气净化系统的主要清洗设备、工具、器械、风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