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第三章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四章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五章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六章临床检验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七章输血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八章医学影像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九章手术、麻醉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章药品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一章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二章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三章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四章住院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五章物资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六章设备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分系统与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八章病案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九章医疗统计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二十章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二十一章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二十二章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第二十三章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第二十四章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订说明卫生部于一九九七年印发公布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以下简称《功能规范》),对于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质量,保护用户利益,推动医院计算机应用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卫生部重大医改政策的实施及医疗模式的转变,原《功能规范》已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
为此,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二OO一年三月着手修订《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卫生信息化主管人员、医院信息化主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临床医生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功能规范》的重新修订
根据国际医院信息化发展趋势及我国医院信息化发展的现状与需求,经反复论证、讨论,形成了新的《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本《功能规范》具有以下特点:1.为了推动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