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进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
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讨论,对于人们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制造力量,揭示人类社会进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进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物的保护管理,涉及社会不同职能的各个部门;文物的科学讨论,涉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领域的多种学科
保护管理和科学讨论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
因此,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讨论,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科学
文 物 的 定 义 在中国,“文物”二字联系在一起使用,始见于《左传》
《左传·桓公二年》记载:“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之后,《后汉书·南匈奴传》有:“制衣裳,备文物
”以上所说的“文、物”原是指当时的礼乐典章制度,与现代所指文物的涵义不同
到唐代,骆宾王诗:“文物俄迁谢,英灵有盛衰”,杜牧诗:“六朝文物草连天,天淡云闲今古同”
这里所指的“文物”,其涵义已接近于现代所指文物的涵义,所指已是前代遗物了
北宋中叶 (11 世纪),以青铜器、石刻为主要讨论对象的金石学兴起,以后又逐渐扩大到讨论其他各种古代器物,把这些器物统称之为“古器物”或“古物”
在明代和清初比较普遍使用的名称是“古董”或“骨董”
到清乾隆年间 (18 世纪) 又开始使用“古玩”一词
这些不同的名称,涵义基本相同,但在很多场合,古董、骨董和古玩,是指书画、碑帖以外的古器物
中华民国时期,古物的概念和包括的内容比过去广泛
1930 年 (民国十九年) 国民政府颁布的《古物保存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古物是指与考古学历史学古生物学及其他与文化有关之一切古物而言
”说明其概念已远远超出过去所称“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