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ASEA)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自动化学会与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共同签署的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协议书,及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同意开展此项工作批复(科协学发〔2004〕080 号)的精神,上述协议双方决定联合成立“全国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办公室”,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
为了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ASEA 实施细则》)
1.ASE 资格认证程序 自动化系统工程师(ASE,Au tomation Sy stem Engineer)职业资格认证(以下简称:ASE 资格认证),属在职人员的职业资格认定,其认证程序是: 报名 基本资料 审核 培训 考核 评定 发证 1.1 报名 ASE 资格认证的申请单位和个人,均需向“ASE 资格认证单位”领取“自动化系统工程师(ASE)职业资格认证申报表”,经申请人正确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 将申报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起交回发表单位,申报时间每年两次
报名时间:每年的 2 月1 日~2 月28 日,7 月1 日~7 月30 日 1.2 基本资料审核 基本材料包括有: (1) 自动化系统工程师(ASE)职业资格认证申报表;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3) 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申请的证明材料; (4) 申请人认为需要上交的其他材料
ASE 资格认证单位将负责对申报者所填写的表格及所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1.3 培训 ASE 资格认证考核前,将由ASE 资格认证单位授权的“ASE 资格认证培训中心”,根据 ASE 资格认证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强化培训
申报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也可以选择不参加该强化培训,但须提出不参加“培训”的理由,在得到ASE 资格认证单位的批准后,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