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 州 市 基 层 单 位 建 会 操 作 指 南 苏州市总工会组织部制 二0一0年五月 2 说 明 1
本手册适用于未建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组建工会(以下简称建会)
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填报•关于成立××××工会组织的请示‣(第13页)、•关于×××工会成立暨第一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请示‣(第14页)和•工会干部情况表‣ (第15页)
建立工会小组的,填报•工会小组审批表‣(第16页)
工会组建关系的确定:根据省委苏办发[2009]37 号文件规定: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由所在地区党委组织部门、国资委党委和产业(公司、局)工会负责;事业单位、机关工会组建工作,由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工会负责;民营企业、台港澳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党委组织部门、总工会或者开发区党工委、工会负责
各单位在建会过程中或工会组建后遇到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与市、区工会联系(联系电话见第21页)
目 录 一、 工会的性质、作用………………………………………(4) 3 二、 建会法律依据……………………………………………(4) 三、 建会基本要求……………………………………………(6) 四、 建会主要程序……………………………………………(7) 五、 建会具体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0) 六、 建会相关材料……………………………………………(11) 七、 上级工会对本单位成立工会的批复……………………(21) 八、 工会联系电话及地址……………………………………(21) 一、工会的性质、作用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