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疫承诺书八篇【篇 1】个人防疫承诺书 根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人承诺: 1.个人所提供信息均真实可信; 2.近期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 3.自觉配合所在单位和政府部门开展日常健康状况监测,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4.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主动报告发现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5、返岗前 14 日没有到重点疫情地区(湖北省,河南信阳、南阳,安徽安庆,温州乐清)旅居史,没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如未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以及瞒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本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篇 2】个人防疫承诺书 麦积区畜牧兽医局: 养殖场就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全面执行国家对动物疫病控制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动物防疫条件,自觉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二、动物防疫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对现有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布局和功能区建设不符要求的地方,将进行改造和完善,力争在天内完成,达到国家要求。具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 三、根据免疫方案和程序要求,法律规范操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常年保持 100%,免疫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四、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三个健全”:即健全动物防疫组织,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防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健全引入动物报告、动物疫病报告、病死动物生物安全处理、出售(调运)动物申报检疫和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动物防疫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加强防疫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规模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五、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做到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监测记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内容法律规范详实,并将档案材料保存两年以上。 六、按要求执行消毒制度。生产区每周消毒一次;定期对饲养工具、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场区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其有效药物浓度,并保证定期对消毒药物进行轮换。 七、按《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