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出纳个人年终工作总结二篇 为了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的法律规范化管理,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更好地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根据县委文件精神及财政局“村财乡代管”的实施办法,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于 20xx 年 6 月 25 日成立了石城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对所属 14 个村的村级财务实行了乡级代管。运行 4 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机构设置 经乡党委讨论,报财政局批准,于 20xx 年 6 月 25 日成立了石城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中心人员全部由财政所人员兼任,设中心主任一名,总会计一名,代理会计 3 名,微机记帐员 1 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 xx 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记录和反映村级财务收支及资金增减变动情况,仔细做好村级财务的会计核算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现行的财经法规对农村财务管理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在不改变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分配权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xx 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临城县村财乡代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村级报账员《报账制度》、中心代管会计《票证审核制度》、中心总会计《资金拨付制度》,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凭借专业技术优势,帮助村委会管理村级财务,同时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3.村财乡代管机制运行良好 截至目前,我乡村财乡代管机制运行良好,这主要得益于财政局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村委会干部的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得益于农村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拥护。 4.强化村级财务法律规范化管理显成效 我乡实行村财乡代管的做法,运行几年来,初步取得了一些效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改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20 多年来,村级财务各行其道、会计账目不健全、会计人员业务素养参差不齐的不法律规范局面。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级财务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个别村会计人员更换频繁,财务制度不健全,收支审批手续不严格。造成个别村班子内部成员相互猜疑不团结,换一任支书就要换一任会计,前后任班子的财务交接不清,帐目不衔接。群众对村财务不清楚,疑虑多、意见大,村民上访告状事件时有发生。 成立乡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后,财会人员都由乡财政所人员兼任,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素养较高,政策性强,坚持原则,所有经济业务都根据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对于不合理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