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规则 各村〔居〕: 为进一步推动通向农夫集中居住点道路建设和法律规范农村大路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年内实现村村通公交的目标,使农村大路到达“畅、洁、绿、美、安”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供应有力保证,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全镇全部通村及通集中居住点道路项目,考核对象为全镇 17 个村、居
二、考核根据 1、省、市、县农村大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方法
2、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各村居通村及通集中居住点农村大路建设打算及各村居建设的农村大路的标准
三、考核内容 1、领导重视
各村居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定补干部详细分工负责,形成村、组联动的组织网络,有明确的建设目标、措施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2、规划掌握
严格掌握农村大路两侧建〔构〕筑物审批,大路路肩以外 2 米内严禁审批建设建〔构〕筑物,无越权违法审批事项
3、全部准建工程在开工前必需履行报建手续,经镇政府、市农路办审批,并纳入农村大路监管
4、建设标准为通村通点道路采纳不低于四级大路标准,路面宽度≥4
5m,路面采纳水泥砼路板,板厚不小 18cm,砼抗折强度≥4mpa,特别状况批准实施宽 4m 的,厚 18cm,强度达 4mpa,则必需按 300-500m 设置一个会车道
5、工程完工后,路肩、绿化、路田分家到位,并设置必要的路牌、平安警示标志和警示桩
6、路面保洁
由保洁社负责逐条逐段分到详细保洁员,村〔居〕一名主要干部负责督查本辖区内路面保洁状况,逐月考核
7、绿化的完好率、保存率
由村、居指派专人上路巡查,保证绿化的完好率、保存率,无违法砍伐大路行道树和毁坏大路绿化的大事发生
8、交通秩序
大路两侧无积累物,垃圾,路面无打谷晒场占道现象,大路路肩范围内无未经答应设置的非交通标志,架〔埋〕设杆〔管〕线,路肩边坡无种植,排水畅通,无利用大路作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