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 关于“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实施办法 干部推举选拔、任免调整、晋职晋级、招录招聘以及评议考核、奖励惩处等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现就我局实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进展、稳定方面的重要工作,关系我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安排的工作意见和措施 2、讨论审定局重要规章制度、中长期进展规划、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的制订 3、讨论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重要意见的制定及重要活动的布置 4、讨论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 5、讨论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及应对方案 6、讨论涉及干部职工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干部人事任免 1、领导班子的分工及调整 2、干部推举选拔、任免调整、晋职晋级、招录招聘以及评议考核、奖励惩处等 3、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2、大宗物资采购 3、涉及到重大资金的项目 4、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年度部门预算方案及决算情况 2、1 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 3、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 (一)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确保决策贴近实际、符合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律坚持透明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独断专行坚持依法决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召开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按 2、议题准备。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单位)提前准备会议所需材料。会前要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3、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参会对象和列席人员。参会人员为局全体班子成员列席人员为与议题相关的人员,或根据实际确定列席人员。 4、讨论决定。议题提出人或分管负责人对议题作汇报介绍,与会人员就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