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某某某某卫生院为贯彻落实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22〕1 号)、《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医改办〔2022〕19 号)、《南宁市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兴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格局的形成,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各项医改工作的全面落实,不断提升我辖区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逐步实现“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维护我镇居民健康为中心,围绕推进健康四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增强居民主动签约意愿和获得感,引导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有序就医格局,为推进分级诊疗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一)签约覆盖率:辖区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3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 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到 2022 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由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管理的签约户上门巡诊率三 20%,以后每年上升不低于 5%;(三)已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居民年度预约就诊率三 20%,以后每年上升不低于 5%;(四)签约居民健康咨询三 40%,以后每年上升不低于 5%;(五)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给予签约家庭健康关注率 100%;(六)已签约家庭对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