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办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办工作管理制度 依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仔细核对病人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
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缘由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照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
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供应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
黑龙江省根本医疗保险药品名目和医疗效劳工程名目
,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供应自费的药品、诊疗工程和医疗效劳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那么,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依据
处方管理方法
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住院病人必需在口服药物吃完前方可开其次瓶药,否那么医保做超量处理
严格把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稳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
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
否那么,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标准、客观、真实、精确 、准时、完好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需照实的记录意外损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缘由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
医院医保名目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需到达 80%、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