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分部)工程验收意见书 单位 (分部)工程验收意见书 工程名称 遵义师范学院(遵义大学)附属 实验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 初中综合楼 验 收 部 位 单位工程 工程地址 遵义新蒲新区 结构类型、层数 -1+5F (框架结构) 规模㎡ 22830 ㎡ 开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29 日 完工日期 验收日期 专 家 组 验 收 意 见 (一) 工程完成情况: 该单位工程已全部完工,经我方自检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24)要求,现经相关单位检查及专家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要求。 工程资料情况: 工程资料经核查,真实、同步、法律规范、齐全。 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核查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均符合质量验收标准。 专 家 组 验 收 意 见 (二) 综合质量评定: 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要求,评定合格。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专家组成员签名: 施工单位: 章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 章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章 年 月 日 质监站督意见: 章 年 月 日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3 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列席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 2 名。 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 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 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 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 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