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对于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汇报 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汇报(2 篇) 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一篇: 为做好元宝县秸秆禁烧工作,打赢全县 2024 年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全县空气环境质量
我县一是根据“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秸秆和垃圾禁燃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县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加强监管和指导
根据本县产业特点以及交通、城市法律规范等,元宝县印发了《关于禁止秸秆焚烧的通告》,划定了重点禁燃区域为县城周边 10 公里,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各 5 公里,机场周边 5 公里,元宝至田东 324 国道、元宝至百色百米大道两侧各 5 公里,各类主要输电线路两侧各 1 公里,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设施及县级以上文物古迹周边 1 公里,重点禁燃区范围内杜绝秸秆和垃圾焚烧现象
元宝县生态环境局通过各乡镇广播站、宣传车流动广播进入村屯进行巡逻宣传,在村部信息公开栏、村头等显眼处树立警示牌、张贴通告、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组织干部进村入户、下田间地头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倡议书》等宣传资料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对焚烧秸秆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 共发放宣传资料 15000 多份,提高群众知晓率
同时加强对各乡镇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各乡镇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
积极加强对企业技术指导,推动综合利用
引进广西拓源丰惠农业进展有限公司收购玉米秆、 甘蔗叶等秸秆加工生产青贮饲料,目前企业在试运营阶段已综合收购和利用秸秆约 500 吨
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二篇: 市大气办: 根据通知要求,我县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
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针对秸秆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