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提高产品质量,搞好平安生产,制造上下沟通互动的渠道,发挥管理效能,增产节约,增效节支,充分开掘员工的聪慧才智,拓宽经营管理之路献计献策,建立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新型企业文化气氛。2、适用范围适用于江苏汉天水泥所有员工。3、职责3.1 汉天水泥全体员工,有权对我公司不合理或有可能改良的方面提出建议,合理化建议可涉及企业管理全方位,不管成效大小。3.2 合理化建议可报本部门、报相关职能部门或直接上报经理室审批组副组长。3.3 评审组副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成员对提案进行评审,协助实施及最终效果验证。3.4 组长负责推动并鼓舞合理化建议的行为。3.5 组员负责参加评审合理化建议提案及协助实施。4、工作程序各车间/部门收集到的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于当月 20 日前报综管部。综管部收到合理化建议提案两日内,将提议分类后报评审组副组长。当月 23 日前,副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进行评审,落实责任人及安排实施时间,综管部当月 25 日汇总,一份留存,一份反应责任部门。4.4 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员负责协助各车间部门实施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的建议责任部门实施完成后,副组长三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对实施后的效果进行验证并提出奖励建议。4.6 副组长将验证结果与奖励建议报组长批准后,反应综管部,由综管部在当月绩效工资中兑现,通报表彰,综管部将采纳实施的建议存档,未采纳的反应提议部门。5、奖励方法5.1 合理化建议按程序上报,经报批被采纳实现后,由评审小组进行集体评审确定其奖励等级,发放奖励金。 5.2 有建设性想法但未采纳的每项奖励 5 元。5.3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奖励个人 10 元-100 元,车间、科室加,每月评比对待此项工作突出的车间部门奖励 100 元。 5.4 对无法评估效益但对管理工作有促进、改善作用,效果显著,奖励个人或小组 20-1000 元。5.5 对正在实施的工作,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正在实施的工作,不予奖励。6、考核措施6.1 未按期完成评审,对评审副组长予以 20 元罚款。6.2 未按期实施?合理化建议?措施,对实施部门负责人予以 20 元罚款。6.3 未按期将验证结果反应综管部兑现的,对评审小组予以 50 元罚款。七、其他7.1 凡与员工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奖励有关,而本制度又未规定的内容,由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裁定;7.2 本制度由综管部负责解释;7.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附件 1:合理化建议组织机构图附件 2:合理化建议上报审批流程图附件 3: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