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模板第 1 部分 1 般条款 定义 第 1 条 (1)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冒号 (1)“业主”,名称将在第 2 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 1 方,或业 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 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 2 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 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 命履行第 2 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
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法律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 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 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法律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法律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 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法律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 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 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2)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3)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