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国际特许经营的相关知识和合同范本 国际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序言 各方对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第 1 条宗旨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效劳)之权利,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 4 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第 2 条受许人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国际特许经营合同 第一局部 各方对以下事项达成一致: 第 1 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效劳)之权利,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 4 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 2 条受许人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那么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当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当任何义务。 第 3 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以下各项权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___登记为产品(效劳的)的商标(使用登记为_________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标志的权利; (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五局部和第六局部中有规定。 (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给商)意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4 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 3 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从事前或经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 5 条专属性 5.1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 4 条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局部授予第三方;本身不从事全部或局部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效劳);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协议期间,受特许人应在第 1 条所载的建筑物内单独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 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