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集中督导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自 3 月 1 日起至 3 月 15 日结束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城市燃气方面隐患排查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对各燃气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及用气知识普及
(二)开展建筑施工方面隐患排查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导,仔细做到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符合既定程序; 加强对施工企业和项目(特别是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项目)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度、机构建立及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开展路灯照明安全隐患排查 强化路灯照明用电安全,配电柜、变压器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强化检修设备安全,定期对升降机、吊车等进行安全检查; 强化作业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安全作业培训
三、具体要求 一是动员部署
安全生产各责任科室严格落实方案要求,进行工作部署,明确具体措施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
各安全生产责任科室要履行职责,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等要求,进行整改
对问题整改根据立行立改、限期整改进行分类管理,建立问题台账
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拉入“黑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城管局安全生产集中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环安办,负责城管局 2024 年安全生产集中督导检查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细化方案措施
各科室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关于开展 2024 年安全生产集中督导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完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