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县南山窑村污水处理项目阀门设备采购合同买方:北京嘉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卖方:开立基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 3 月北京嘉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和开立基业 ( 北京 ) 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卖方)就崇礼县南山窑村污水处理项目的阀门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双方签署本协议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下列资料: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签字人授权书;6
买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卖方提交的前一款所列资料如有变动,须及时将变更资料提供给买方
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的、由双方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以及上述文件中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的规定,卖方在正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向其支付的所有货款及报酬的价格
(3)“货物”系指买方购买的符合本合同及附件 1“分项价格表”并满足附件 2“技术协议”要求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向最终用户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的规定,卖方应提供的与所供货物有关的服务,包括货物包装、运输、保险、监测、安装、集成、调试、技术联络、试运行、竣工验收、培训等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最终用户”系指
(6)“项目现场”系指
(7)“质量保证期”系指合同条款第条所约定的期限
(8)“货币”系指人民币
(9)“天”系指日历日数
10)“初验”系指安装调试验收,设备或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单机测试、系统联动测试、负载运行 168 小时测试,由业主、买方与工程监理共同确认合格,并形成安装验收报告,由相关各方签字确认
11)“试运行”:系指设备或系统安装调试后,连